勞基法修正案三讀通過!5大要點整理

MIL46073/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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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」經歷立法院徹夜討論,在2018/01/10三讀通過。5大項條文修法,待總統蔡英文公布後,將於31日正式施行。以下整理成5大要點,讓你快速掌握:
1.
休息日加班的工時,改為核實計算
2.
每月加班上限從46小時增加為54小時,三個月不超過138小時。
3.
輪班間隔的休息時間,從11小時縮減為8小時。
本次修法新增條文, 允許因「工作特性」或「特殊原因」,經過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勞動部公告後,始得變更輪班間隔的休息時間,雇主經工會同意,無工會者透過勞資協商,就可以縮減至8小時。
4. 7
天必須休1天,變成14天內休息日跟例假日有4

此次修法放寬標準,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,且為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行業,例假日也可調整,鬆綁成「144(包含例假日和休假日)」 。改完之後,符合條件的企業勞工如果休假日全數加班,最多可連續工作12天。
5.
當年未休完的特休假,從直接換算薪資,變成可積假到明年

此次修法增加條文, 經勞雇雙方協商,未休完的特休假,可遞延到明年 。如果到次年底結算還是沒休完,才折換成薪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