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年免稅額調高至8.8萬 所得稅率級距同步調整

財政部長許虞哲今天(2016/12/12)表示,因應物價指數上漲超過3%,依據相關稅法規定,綜合所得稅免稅額與所得稅率級距都將調升。

許虞哲上午列席立法院財政委員會,民進黨立委江永昌質詢時問到,財政部下午是不是要宣布綜所稅免稅額度調整?

許虞哲表示,依據目前現行稅法規定,物價指數上升到3%時,免稅額、扣除額都會調整,目前個人綜所稅免稅額是新台幣8.5萬元,從民國106年要調到8.8萬元,上漲約3.06%,107年申報106年綜所稅時,就會做調整。

他說,超過70歲以上納稅義務人、或是扶養超過70歲以上的納稅義務人,則是還要增加50%,目前是免稅額是12.75萬元,未來要調整為13.2萬元。

江永昌問到,所得稅率級距是不是也會調整?許虞哲表示,依照稅法規定,物價上漲3%時也需要調整所得稅率級距,第1個5%級距由現行0至52萬元,調到0至54萬元,共有6個級距要調整,最高級距的稅率45%,對應要調整到1031萬元以上者適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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